这个案件还是有不少东西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首先,这个案件的民事部分是按照交通肇事判还是按照故意杀人判?
其实我也不是太懂这部分法律的规定,但我的印象里,如果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是有死亡赔偿金的,而且其他的费用是不少的。而故意杀人里的民事赔偿印象里真的没有多少,很少听说谁把谁故意杀了然后民事赔偿几十万的事情。7楼说的可能还是有些道理的。
罪犯被判死刑了,个人非法财产没收的有,但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然后赔偿被害人大量钱的还真的不怎么听说过,这里应该是中国法律方面相关的问题,不是张妙案才有的现象。
就个人感觉这样的规定是有不小的问题的,但也有它一定的道理。犯罪行为虽然残酷,但罪犯已经赔上了他自己的性命了,难道还要让他在死后背负巨大的债务么?
这里我举一个不是很好的假设仅供大家思考。
张妙案里,药家鑫要是在案发后判决前自然死亡了怎么办?哪怕他有不菲的身家。法律上可以起诉死人进行民事赔偿么?我知道死人的财产和债务是同时继承的,但一个没有经过判决的案件可以算是债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