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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
陕西“致15死103伤爆炸案”:11人被控非法制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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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鱼2629
时间:
2018-7-2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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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致15死103伤爆炸案”:11人被控非法制爆炸物
15人死亡、103人受伤的榆林市府谷县“10.24”爆炸案,日前公开开庭审理。榆林法院网发布的信息显示,2018年6月29日,榆林中院在府谷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郝卫杰等十一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榆林市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开始,被告人郝卫杰、郝净杰、陈普、陈朝英等人在府谷县新民镇打井塔村租赁彩钢房,购买了硝胺复合肥以及制造炸药的其他原料及工具,多次制造炸药均未能成功。
2016年10月8日,留在新民镇研制炸药的郝净杰、陈英朝试爆成功,后郝卫杰、陈普、郝小月、刘文保、陈志勇伙同郝净杰、陈英朝制造炸药约三吨。10月18日,郝卫杰、陈英朝、郝净杰通过被告人袁保欣联系到会制造炸药的毕东虎(在逃),形成郝卫杰、郝净杰、陈英朝、陈普、袁保欣、毕东虎六人为股东的制造炸药团伙。
榆林市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24日14时许,袁保欣、陈英朝、郝小月、刘文保、白现伟、白玉宽、白胜法在制造过程中,搅拌原料时产生火花,引燃地面原料,浇水灭火未果后,七被告人逃离现场,随后发生爆炸,致府谷县新民镇周围民众15人死亡,16人重伤,38人轻伤,49人轻微伤,造成各项直接财产损失共计5926.32万元。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郝卫杰、陈英朝、袁保欣、郝净杰、陈普、郝小月、刘文保、白玉宽、白现伟、白胜法、陈志勇的行为应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点评:文章中说的是爆炸造成了十五人死亡,一百多人受伤,那就说明这起爆炸的威力还是相当大的,炸死炸伤了这么多的人,还造成了好多的财产损失,这些人被抓起来估计得判处严重的刑罚。
作者:
f0000
时间:
2018-7-4 14:44
真可怕,居然做了3吨!
出了事情还只管自己保命逃跑,哪怕吼一嗓子,也能少死伤几个人啊!
作者:
mno101
时间:
2018-7-6 14:59
也没说制造来干嘛,不会是拿来制造恐怖的吧,炸山还是炸鱼呀,反正这些法制新闻看不懂。
作者:
fwboy
时间:
2018-7-6 16:17
哇,3吨啊,怎么可以这么可怕,这还是查出来了的,没查出来的呢
作者:
enjoyfunforever
时间:
2018-7-6 16:41
加强危险品管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刻不容缓
作者:
zhichitianya
时间:
2019-2-26 12:49
这些人胆子也是够大的,私自做炸药,还弄出这么大事故,估计都得判无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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