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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 律师辩护称卖淫有利于减少强奸 遭检察院发函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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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心里都明显.就不说出口.因为法外还有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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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是很多话自己说说可以但是不能到台面上,要不然会说你没有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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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道理,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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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一直觉得,这靠自己劳力挣钱,总比去偷去抢的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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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港产片看多了,洗脑了吧,就算是真实的也不能说出来,这个律师脑子进水了,国家在某种程度上睁眼闭眼当时不代表可以公之于众,能不能领悟到这一点是个人的问题,直接说出来就是法律问题了,这个律师是买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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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福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8-10-27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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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是不可以为不正义辩护,但是不代表他可以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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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确实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会引发一系列其他的违法犯罪风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行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某些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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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福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8-10-27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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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作为法律的发言人,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应该也只能是以法律为基准的,如果律师都要以三观,道德来要求的话,那这个国家的法制就已经完蛋了,只有虚伪的人才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以法律为基准才是社会进步的桥梁,如果法律有问题,就讨论改法律嘛,动不动道德绑架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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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風過耳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8-10-2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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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本文重点不在于律师关于卖淫可以降低强奸类案件的发案率,而是在于检察院出于职业报复的发函。检察院对自己公诉失败的案件,意气用事发函,是变相对辩护人进行报复的行为。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具有豁免权,只要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或恶意诽谤,不受法律追究,所谓言者无罪。但是本案却因为法庭没有采纳检察院的诉求,将一名收银员由主犯将为从犯,检察院就专门发红头文件斥责律师的法庭言论,明显是职业报复。文中一句话正是我读完全文后想说的:“这个章盖得丢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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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福 金币 +6 认真回复,奖励! 2018-10-2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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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这条新闻好像是一种炒作,一种引起人们眼球关注的事情。仔细想来不那么简单,律师在公共场所大谈卖淫有利于减少强奸,首先来说律师这么做是不对的,是要受到处罚的,律师的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应该予以处理,但是现在检察机关跳出来公开制止,其实也是对的,因为检察机关有权利对公、法、司部门予以制约,这是人大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利。但是这个话题是否正确呢,我觉得是不正确的,也是不符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路的,是违背中国社会发展的总要求的,因为卖淫的合法化会导致我国一系列问题的发生,会使我们在道德标准上严重出现偏差,也会使法律与之不相对应,因此这样的提法不能公开讲,提这个意见的人员首先是别有用心,其次就是应该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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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福 金币 +10 认真回复,奖励! 2018-10-27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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