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这条新闻好像是一种炒作,一种引起人们眼球关注的事情。仔细想来不那么简单,律师在公共场所大谈卖淫有利于减少强奸,首先来说律师这么做是不对的,是要受到处罚的,律师的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应该予以处理,但是现在检察机关跳出来公开制止,其实也是对的,因为检察机关有权利对公、法、司部门予以制约,这是人大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利。但是这个话题是否正确呢,我觉得是不正确的,也是不符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路的,是违背中国社会发展的总要求的,因为卖淫的合法化会导致我国一系列问题的发生,会使我们在道德标准上严重出现偏差,也会使法律与之不相对应,因此这样的提法不能公开讲,提这个意见的人员首先是别有用心,其次就是应该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