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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辛苦写了半天的文章被删除! [打印本页]

作者: 137733033    时间: 2009-3-23 20:14     标题: 辛苦写了半天的文章被删除!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小C 评分。引用:
记得最早看的一部纯粹意义上的色情小说就是《灯草和尚》,在我看来,《灯草和尚》写得最淫巧。作者是元临安高则诚,说的是一婆子用灯草做了个和尚,导致杨家满门淫乱,家破人亡之事。此和尚的本事与《西游记》的金箍棒一般,可大可小,可长可短,比武则天的如意君利害不知几百倍。小可入阴,极尽挑逗之能事,大则一米八,阳刚无比,且此和尚,以女秽为食,比狗还听话,比下贱还下贱,凡事无所不从,无所不依,可谓淫中瑰宝。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谈到《灯草和尚》时就曾说:“然《灯草和尚》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猬词,而其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惟《灯草和尚》意想颇似李渔,较为出类而已。其尤下者则意欲毁语,而未能文,乃作小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传。”

   无独有偶,李敖在他的随感中长啸道:能软能硬、软中带硬、软硬兼施、能大能小、能屈能伸者,唯有鸡~巴也。
  
   灯草和尚原本只是点灯用的灯芯草,灯芯草是没电时代的光明;鸡~巴两字听起来很粗鲁,但鸡和巴本身是很纯洁的。这样的含义引申到领导身上,意义相通,领和导本来都是动词,但组合在一起成为名词后,再加上外在因素的催化,便如基因的变异,衍生出许多非夷所思的事来,灯草和尚里面的鸡~巴 ,可大可小,可长可短 ,端的是无比微妙!
    我在刚参加工作时,有一名退休的经理向我传授攀登经验,他说的东东和李宗吾先生的厚黑学非常相似,只不过有亲身体会的经验,仿佛战地记者的摄影,更能写真。他说要赢得领导的欢心,就要厚下脸皮,象挑粪、洗马桶算什么?到你当上领导了,到时自然有人给你洗马桶。听得我茅塞顿开,却又暗自恶心。后来看到李佩甫先生在《城的灯》一书中,描写那铁蛋是如何一步步屏弃人性,走向领导岗位的,更为深刻的灵悟,要讨领导欢心,是不能有自已的,犹如灯草和尚,他虽有人形,却要以女阴为居所,以秽物为饱食,咂吮顶撞,极及性之能事。要讨得妇人的欢心,他只能是一根如意性器。
  
  那位退休经理在向我传授《葵花宝典》时,自然不忘吹嘘他的成功。当然,我是不会以他的信任为嘲弄对象的。还是回到《城的灯》里的铁蛋,如果说以前我好象错失了一次“成功”捷径的机会,则铁蛋在部队里当秘书的经历让我暗自庆幸。我曾对那位退休经理说我对领导不会怕,他说我是个当秘书的料,但我实际上不可能让自已变成秘书的血液。太监净身肯定很疼,我怕疼。灯草和尚被人扯成几瓣,还有春夏秋冬四姐妹来救他,而我怕我一旦沉沦,便是万劫不复;而我只有这么一生。
  
   某位性学专家这样评论人的身体:……人的双手最敏感,龟~头简直麻木不仁,要经过无数次的磨擦,才能兴奋射精…… 作者最后只能让他的主人公因为受到现世果报的当头棒喝而皈依三宝,实际上这并非故事的必然结局,只不过是作者为了点化读者、完成劝诫和达到故事的收场。

  

[ 本帖最后由 137733033 于 2009-3-23 17:20 编辑 ]发表时间: 2009-3-23 17:07
所在论坛: 原创文评论区
所在主题: 浅评明清言情小说:贪欢报之《灯草和尚》

评分分数: 金币 -10 枚
操作理由: 这里是原创文评论区,请看清版规!新人警告!


我的文章确实是原创啊,为什么删除了! 我辛苦写了半天的,大大们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若是发错了地方,罪不至死啊?愤怒!
作者: 137733033    时间: 2009-3-23 20:18

说点儿意见,论坛又大,一些升级的帮助,还有各个版块都有版规,又不放到第一位,建议在帮助那里把论坛的一些规矩,各版的版规,访问条件都综合到一块,集中起来。
免得到处去找,新手不知道的,一搞就被删ID!
作者: 纵情天使    时间: 2009-3-23 20:20

※ 来源: club.qingdaonews.com 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 发表于:2007-04-13 08:10:57


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 ... 2&board_id=1022

您的原创?放p
作者: 纵情天使    时间: 2009-3-23 20:21

都综合到一块

怕您自己看不过来啊~   您看看置顶的帖子在说话吧。
作者: 昊性天下    时间: 2009-3-23 20:24

引用:
原帖由 纵情天使 于 2009-3-23 20:20 发表
※ 来源: club.qingdaonews.com 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 发表于:2007-04-13 08:10:57


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 ... 2&board_id=1022

您的原创?放p
呵呵!感谢楼上的会员!但是语言还是文明点好,不然遇到个心胸狭窄的人就会不断找事。。。当然我不是说楼主!
作者: 397186755    时间: 2009-3-23 20:25

小把戏被人揭穿了,楼主太小看看这里了,用郭德纲的话说是  : 你知道下面坐着的都是什么人吗  说不定就有 那国的元首   跨国公司的老板 非洲的酋长  美洲的娘娘  
作者: 没落的王子    时间: 2009-3-23 20:29

如是我.
明知道是错的.还不知悔改.还想强词夺理!
定让你变待删掉!
作者: 纵情天使    时间: 2009-3-23 20:34

王子应该让他挂掉以后,高亮鞭尸~,这样就不违规了吧?
作者: kingmax77    时间: 2009-3-23 20:41

晕,这个版真是很能让人笑。
楼主实在是个搞笑高手!先不说是摘录的,‘愤怒’这个词就用的很好很传神!
如果论坛还有银行功能,我一定要赞助你100个金币!
为了你的幽默!
作者: 秋水長天    时间: 2009-3-23 21:52     标题: 回复 8楼 的帖子

关王子什么事?
天下文章一大抄,呵呵,楼主很幽默,再一次诠释了:
投诉时火冒三丈,解答后龟缩无影 的建议区投诉铁理
作者: 激情小S    时间: 2009-3-24 00:00

小C大大可是鉴别高手啊,想在文区混要真正写些自己的东西出来啊
作者: zx984920    时间: 2009-3-24 01:09

看了看回复,感觉挺汗的,原来是伪原创啊,呵呵,还来这里喊冤枉。

想起来一句话:很久很久以前,中华民族有传统美德,那就是做贼心虚。
作者: vft    时间: 2009-3-24 01:17

楼主的评论是不是原创姑且不论!但你发在原创文评论区是违规了!
明清言情小说:贪欢报之《灯草和尚》不是SIS的原创文!
作者: qq196966    时间: 2009-3-24 05:11

兄弟我晕!做人要诚实要厚道,虽然网络里是虚拟的,但论坛的制度需要大家自觉遵守!
作者: dycrystal    时间: 2009-3-24 08:53

记得我曾经在【评论区】转帖了一篇推荐,无巧不巧,也有一篇同文。尽管把类型由评论改为推荐侥幸蒙蔽版主法眼,按原创加分,但最终未能逃过原文作者的举报,一下由5级会员成为待删除会员。楼主应该清楚一件事,您的发帖只是CTRL+C,CTRL+V,ENTER完事了,也许确实是您辛苦录入的,但文区管理首先对原创的真伪予以甄别,重复与否给予鉴定,然后才是评分。希望楼主能扪心自问,自己的操作是否真实,然后在予以行动。
作者: 龙凤胎之父    时间: 2009-3-24 09:09

好好想清楚再喊冤吧!要知道做为管理员会无缘故删你帖?笑话!好好改错!写些自己真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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