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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小S 发表于 2009-3-24 00:00   只看TA 11楼
小C大大可是鉴别高手啊,想在文区混要真正写些自己的东西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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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984920 发表于 2009-3-24 01:09   只看TA 12楼
看了看回复,感觉挺汗的,原来是伪原创啊,呵呵,还来这里喊冤枉。

想起来一句话:很久很久以前,中华民族有传统美德,那就是做贼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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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t 发表于 2009-3-24 01:17   只看TA 13楼
楼主的评论是不是原创姑且不论!但你发在原创文评论区是违规了!
明清言情小说:贪欢报之《灯草和尚》不是SIS的原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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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3-24 05:11   只看TA 14楼
兄弟我晕!做人要诚实要厚道,虽然网络里是虚拟的,但论坛的制度需要大家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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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crystal 发表于 2009-3-24 08:53   只看TA 15楼
记得我曾经在【评论区】转帖了一篇推荐,无巧不巧,也有一篇同文。尽管把类型由评论改为推荐侥幸蒙蔽版主法眼,按原创加分,但最终未能逃过原文作者的举报,一下由5级会员成为待删除会员。楼主应该清楚一件事,您的发帖只是CTRL+C,CTRL+V,ENTER完事了,也许确实是您辛苦录入的,但文区管理首先对原创的真伪予以甄别,重复与否给予鉴定,然后才是评分。希望楼主能扪心自问,自己的操作是否真实,然后在予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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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胎之父 发表于 2009-3-24 09:09   只看TA 16楼
好好想清楚再喊冤吧!要知道做为管理员会无缘故删你帖?笑话!好好改错!写些自己真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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